监管局:杭州21家企业垄断混凝土市场,私下通气、垄断市场,被罚1.6亿
11月9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杭州市2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2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被罚近1.6亿元。

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对杭州市21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立案调查。2023年7月27日,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现予公告。
附件(可点击阅读全文至原文件下载):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(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1-1021号)
2023年11月9日

21家混凝土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
//
当事人等21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达成并实施了固定商品价格、分割销售市场和限制商品生产销售数量的垄断协议。
处罚决定如下:
01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1号
当事人:杭州振腾实业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16710942.41元
02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2号
当事人:杭州华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7877623.83元
03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3号
当事人:杭州鹏程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13665214.88元
04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4号
当事人:杭州群起建材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27547595.52元
05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5号
当事人:浙江固城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4154965.57元
06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6号
当事人: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
处罚:罚款9140020.94元
07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7号
当事人:杭州坚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4290824.70元
08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8号
当事人:杭州振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;
处罚:罚款3629510.44元
09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9号
当事人:杭州高翔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13762226.44元
10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10号
当事人:杭州潮洪建材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7801917.76元
11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11号
当事人:杭州金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22027261.25元
12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12号
当事人:杭州坚塔银元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3059963.12元
13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13号
当事人:杭州前程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5061581.64元
14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14号
当事人:杭州卓新建材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3243524.80元
15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15号
当事人:杭州钱龙实业有限公司;
处罚:罚款4168891.38元
16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16号
当事人:杭州龙兴黄家河混凝土有限公司;
处罚:罚款5084300.76元
17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17号
当事人:杭州金桥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1054110.21元
18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18号
当事人:杭州优狮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2934406.12元
19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9号
当事人:杭州辰泽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3725766.13元
20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20号
当事人:杭州宏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:罚款1103377.65元
21
文件编号: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21号
当事人:杭州正方商品混凝土搅拌厂
处罚:罚款4039775.47元
8家混凝土企业被通报,罚款770万
无独有偶。2019年,国家市监总局反垄断局发布《对衢州市8家混凝土企业实施垄断协议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
2018年4月,衢州市8家混凝土企业经磋商达成《混凝土行业自律公约》,约定从2018年5月开始分配各自的市场份额、统一价格、划分新开工的项目,以及如何保证份额、价格、项目划分实施的措施。
《混凝土行业自律公约》约定:
从2018年5月1日起,执行市场配额机制;
500方以上项目承接,必须经事先预分配后再签订供货合同,500方以下的项目由各家销售经理通气后决定由哪家做;
约定价格按衢州市造价站发布的信息价,下浮2-8个点之间。
为保证《混凝土行业自律公约》履行,还约定建立月度会议碰头机制,实行总经理行业维护风险金制度、奖惩机制、调拨金制度。
这种情况下,新上项目客户去联系混疑土企业时,非内定供货企业一般会找理由推脱拒绝供货,且每家混凝土企业价格基本一致。
混疑土供应单位通过内部协商, 划分了衢州市区预拌混凝土市场份额、限制预拌混凝土生产数量及销售数量,从而获取了对衢州市区预拌混凝土市场的绝对控制权利,排除和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。对此,《处罚决定》中指出责令8家企业通知违法行为,并出罚款共计7708477元。
处罚决定如下 :
1
文件编号:浙市监案字〔2019〕1号
公司名称:衢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措施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以其2017年度销售额1%的罚款,计1372435元。
2
文件编号:浙市监案字〔2019〕2号
公司名称:衢州虎山混凝土有限公司
处罚措施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以其2017年度销售额1%的罚款,计1613191元。
3
文件编号:浙市监案字〔2019〕3号
公司名称:衢州金厦非凡建材有限公司
处罚措施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以其2017年度销售额1%的罚款,计罚款1071833元。
4
文件编号:浙市监案字〔2019〕4号
公司名称:衢州鑫业建材有限公司
处罚措施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以其2017年度销售额1%的罚款,计869445元。
5
文件编号:浙市监案字〔2019〕5号
公司名称:衢州山河建材有限公司
处罚措施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以其2017年度销售额1%的罚款,计1019125元。
6
文件编号:浙市监案字〔2019〕6号
公司名称:衢州天广建材有限公司
处罚措施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以其2017年度销售额1%的罚款,计763484元。
7
文件编号:浙市监案字〔2019〕7号
公司名称:衢州园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
处罚措施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以其2017年度销售额1%的罚款,计998964元。
8
文件编号:浙市监案字〔2019〕8号
公司名称:衢州开隆建材有限公司
处罚措施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。
↓↓↓
7月,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:
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。
点此阅读全文:刚刚!四部门发文,不得要求外地企业设立分(子)公司!不得排斥、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、政府采购!
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
地方垄断将迎来痛击
2022年4月10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。当天新闻联播进行了持续2分钟19秒的播报,可见其分量之重。

文件强调,从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、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等多方面要求加快建设高效规范、公平竞争、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,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。
意见明确:

随着建筑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加速,地方壁垒、垄断将迎来痛击。
政策全文阅读:国务院: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或者设立分公司!资质认定不得对外地企业要求更高
原处罚决定书如下(内容较长,在此仅展现1001号):
浙市监处罚〔2023〕1001号
延伸阅读
不论是商机线索、资源连接、合作机会、寻找工作、探寻机遇,甚至实现创业梦想 ,建筑工程通『供需平台』都能轻松搞定,精准的线索信息和即时的响应机制,帮助客户获取更多的合作机遇,一键匹配供求双方的需求,提升工作效率!
商务合作\业务联系+:13719111109